鄂土建学会会字〔2021〕10 号
各位理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及湖北省关于群团改革的总体部署。根据《关于深化湖北省科协所属学会改革的实施意见》(鄂科协办〔2017〕86号)、《省科协关于进一步深化所属学会改革的工作措施》(鄂科协办〔2021〕27号)和省科协所属学会报送“一会一案”学会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学会秘书处特编制《改革方案》。现以通讯方式将《改革方案》发送给学会各理事,征求大家意见,请各位理事于6月25日前将改革方案意见反馈学会秘书处。
附: 改革方案.pdf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