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如何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日期:2019-03-14     浏览:286    

2014年7月,湖北省首次推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95个示范项目,涵盖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油气管网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保护与开发和保障性住房7个领域。2015年1~4月湖北省基础设施投资额达到1724.36亿元,目前,正筛选一批PPP项目示范典型,总结经验、大力推广,使PPP模式在省内有突破性进展。所以,推广PPP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是接下来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定义和特点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是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重大创新,即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

PPP模式有4个鲜明的特征:全生命周期、物有所值、风险共担、激励相容。PPP模式的组织形式非常复杂,可能既包括私人营利性的企业、私人非营利性组织,同时还可能包括公共非营利性组织(如政府)。合作各方之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不同层次、类型的利益和责任上的分歧。只有政府与私人企业形成相互合作的机制,才能使合作各方的分歧模糊化,在求同存异前提下完成项目的目标。

PPP比较适合有较长后期经营的项目,如轨道交通项目、污水处理厂、供水厂等。PPP的本意是让社会资本来经营,利用社会资本专业的经营管理能力,来提高效率。

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是追求利润回报的,政府必须在税收上让利、财政上给予补贴,在公共空间如土地上适度让渡经营权。

1.建立独立、透明、可兑现、专业化的PPP项目工作机制和监管体系,即为PPP机制的正常运转提供长期、全方位支撑,形成由政府监管部门、投资者、社会公众、专家和媒体等共同参与的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

2.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公开PPP项目的合作方选择、价格管理、回报方式、服务标准、违约处罚、工作流程、评审标准、项目信息和咨询服务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审批过程公正透明,对政府、企业建立一视同仁的市场约束。

3.可选取具有稳定收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由点带面,积极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并及时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发挥好带动作用。

4.强化合同契约的约束。完善的PPP权责规定,突出涵盖性和权威性。国外很重视PPP合同范本的制定,而监管有效与否在于合同的明确程度。PPP项目各方应依托国家PPP综合服务平台,在特许权协议中详尽规定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风险应对及违约处理事项,强化涉及公私方的利益条款,一旦出现问题可依章办事。

5.由于PPP项目合作关系建立在特许经营合同基础之上,因此监管首先是依托合同实施,落实政府监管机构在公共项目实施中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监管者的兑现和执行,探索建立针对政府监管的纯净评价体系,引入民众参与,对政府监管越位、缺位和失信行为进行监督。

6.鼓励社会资金、外国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资结构。对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公开向社会招标,选择投资主体。

加强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确保PPP项目成功的关键。除此之外,政府要科学决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要依法行政,防止不当干预和地方保护。要认真履约,及时兑现各类承诺。社会资本要守信自律,提高诚信经营意识。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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