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3-14     浏览:224    

鄂建办〔2015〕10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央在鄂和省工商注册建筑业企业:

为鼓励企业广泛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发挥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引领作用,促进建筑业企业加快技术积累,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5年5月30日至2015年7月3日。

二、申报范围

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开工建设的在建工程。

三、申报资料

(一)示范工程申报书一式两份(详见附件);

(二)示范工程的可行性报告及技术分析报告一份;

(三)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立项的工程项目必须应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六大项以上,其中第七大项“绿色施工技术”作为申报的必备项。申报企业根据工程项目特点采用其他创新技术项数不限。

(二)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申报的示范工程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集中报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中央在鄂和省工商注册企业直接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申报。各地要高度重视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工作,及时组织相关企业做好2015年度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工作。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和全省实施重点培育的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两年内至少申报1项。各市州申报数应不少于5项、直管市申报数应不少于3项。

联系人: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处胡丹

电 话:027-87362418

电子邮箱:670753238@qq.com

附件: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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