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建筑节能构造用料做法》等九项图集为中南地区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通知

   日期:2019-03-14     浏览:264    

鄂建〔2013〕20号

中南六省区各地、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局)、规划建设局,有关设计单位:
    由武汉建工科研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建筑节能构造用料做法》(13ZJ002)等九项图集,已经中南地区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技术委员会审查,现批准为中南地区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自2013年12月1日起生效。原《建筑无障碍设施》(05ZJ301)、《常用木门》(88ZJ601)、《室内装饰木门》(08ZJ605)、《专用木门窗》 (92ZJ671)、《高级木门》(98ZJ681)、《常用木窗》(88ZJ701)、《钢筋混凝土低桩承台》(03ZG203)、《无筋扩展基础和扩展基础》(03ZG204)、《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埋件》(10ZG302)、《重力式挡土墙》(04ZG901)等十项图集于2013年12月31日废止。

附件:《建筑节能构造用料做法》(13ZJ002)等九项中南地区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名称及图集号.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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