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办[2013]181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在县(市)开展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建[2006]49号)的有关规定,省厅本次认定施工图审查机构延续5家、增项2家,认定施工图审查人员141人,其中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人员36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施工图审查机构,于2013年9月20日前到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办理审查机构和个人认定证书及印章手续(个人需交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联系人: 张雨梅 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电话:027-68873062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