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办[2013]15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央在鄂和省工商注册建筑业企业:
为充分发挥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示范作用,促进我省建筑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技术创新工作,全面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鄂建设规[2009]2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省厅决定开展2013年度湖北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3年7月4日至2013年8月12日。
二、申报范围
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期间开工建设的在建工程。
三、申报资料
(一)示范工程申报书一式两份(详见附件);
(二)示范工程的可行性报告及技术分析报告一份;
(三)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按照《办法》规定的要求认真准备申报资料,其中新技术内容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进行申报,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申报的示范工程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集中报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中央在鄂和省工商注册企业直接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申报。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工作,及时组织相关企业做好2013年度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申报工作。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和全省实施重点培育的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两年内至少申报1项。各市州申报数应不少于5项、直管市申报数应不少于3项。
联系人: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处胡丹
电 话:027-87362418 15902752710
电子邮箱:670753238@qq.com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