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全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
革新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及
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人民政府与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民政府签订的《湖北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关于调整湖北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鄂建墙[2012]4号),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湖北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鄂建墙[2011]7号),对各市、州、直管市、林区2012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012年,在省政府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努力下,各地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健全监管制度,全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稳步推进,实现新增建筑节能能力65.93万吨标煤,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并在以下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1、建筑节能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省住建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建设业主行为,提升建筑节能设计水平,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各地按照要求,把握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强了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的监督,全省城镇新建建筑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保持100%,竣工验收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98%,高于国家要求3个百分点,全省新增节能建筑4694.85万平方米。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全面强制实施,宜昌市、孝感市积极开展项目试点,全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实施面积达956.03万㎡。
2、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进一步加快。2012年全省各地确定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751个,总建筑面积1795.26万㎡,其中:已竣工、设备正在安装的项目643个,总建筑面积1415.76万㎡(浅层地能应用面积371.62万㎡,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1044.14万㎡)。列入国家示范的市县,进一步加快示范项目建设,钟祥市按时完成了示范任务,武汉、襄阳、天门市基本完成示范任务,13个示范市县,共完成示范面积953.49万㎡,占全省完成量的67.32%。特别是未列入国家示范的黄石、孝感市推广应用成效明显,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呈加快发展之势,建筑应用规模、技术应用类型及水平都大幅提高。
3、绿色建筑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各地积极组织开展绿色建筑创建,确定创建项目42个,建筑面积269.02万㎡,其中,23个项目获得国家绿色建筑星级标识,建筑面积195.5万㎡(设计标识21个,166.76万㎡;运行标识2个,28.76万㎡),2012年我省取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数居全国第五。全省绿色建筑在地域、数量、星级、类型等方面都取得新的突破,获得星级标识的绿色建筑项目已由武汉扩展到黄石、荆州、荆门、仙桃以及当阳、蕲春、钟祥等市县,数量超过了前几年的总和,三星级项目 5个,占总数的21.74%。武汉菱角湖万达广场项目成为我省首个获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武汉建设大厦成为国内首个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实施节能改造,并获得绿色三星标识项目。
4、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进一步推进。全省市、州、县(市)城区“禁实”工作成果继续得到巩固,重点镇“禁实”扎实推进,2012年完成了11个重点镇的“禁实”达标任务,重点镇“禁实”达标完成率达53%。新型墙材发展加快,品种和品质不断完善提高,新型墙材占墙材总产量达81%,新型墙材工程应用率达到88%,全年通过省级认证的新型墙材企业达377家。
5、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围绕节能减排、提升建筑节能技术水平,组织开展适用技术、相关政策措施研究,为推进建筑节能提供技术支撑。“高温供热用空气源热泵系列产品的研发”等15个项目列入住建部2012年科技项目计划,“绿色生态建筑与可持续发展的研究”等54个项目列入2012年湖北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湖北省仙桃满庭春”等24个项目列为2012年度湖北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全年共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鉴定53项,发布第七批共58项建筑节能与新型墙材推广应用目录。组织编印了《湖北省新型墙材技术指南》、《墙材产品标准与检验标准汇编》、《墙体材料应用技术规范汇编》。
6、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2012年,国家批准我省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13项,总装机容量29.15MW,湖北省和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经济学院被国家列入省级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和节约型校园节能监管平台建设示范,荆州市、荆门市、仙桃市、五峰县被批准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县,武汉花山生态新城启动区成为国家首批三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示范区,钟祥市被批准追加推广面积30万㎡,成为全国首批16个追加示范任务的市县之一,以上各类示范共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68亿元。
二、各地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情况
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考核管理办法,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对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2012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确认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人民政府都完成了2012年度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责任目标。其中:武汉、黄石、荆州、宜昌、十堰、孝感、荆门、鄂州、黄冈、咸宁、随州、恩施、仙桃、天门等14个市州人民政府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予以全省通报表彰。
2012年,各地围绕全年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强化措施,克服困难,推进工作。武汉市与国家住建部科技发展中心联合开展绿色建筑专项技术研究,加快推进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更新提升市级监管平台。襄阳市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襄阳市绿色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将东津新区作为绿色生态城区创建。宜昌市在保障房建设中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孝感市、荆门市加强工作指导,将临空经济区、漳河新区按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规划建设,荆门市还积极探索新农村社区按绿色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黄石市确定绿色建筑创建项目79.12万㎡,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2012年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工作能力不足、工作落实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在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建筑发展、低能耗节能标准实施等方面,部分地区工作明显滞后,尤其是县级建筑节能工作水平亟待提升。
全省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人大十二届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活动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强化目标管理,完善政策措施,不断适应国家和省对建筑节能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努力提升建筑节能水平,实现工作目标的新突破,为加快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五个湖北”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湖北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