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国家智慧城市2013年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3-14     浏览:182    

鄂建办[2013]79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2013年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13]275号)要求,现就我省国家智慧城市2013年度试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有条件和申报意愿的城市可按照《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3]5号)要求,以城市人民政府名义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住建委做好具体组织和准备工作。
    二、申报材料
    各地应按要求编写申报书、发展规划纲要和实施方案等申报材料,省厅将按照《关于国家智慧城市试点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科研函[2013]3号)要求,对申报城市进行材料审查、实地考查和初评工作,对申报条件好的城市推荐参加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
    三、其他要求
    各地将申报材料准备一式三份,连同电子文档,于6月14日前报省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  振
    电  话:027-68873063
    传  真:027-68873088
    邮  箱:
1012726846@qq.com

附件1-建办科函【2013】27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2013年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建办科[2013]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建科研函[2013]3号关于国家智慧城市试点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附件4-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doc

附件5-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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