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9-03-14     浏览:189    

鄂建办[2012]172号

各有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散装水泥办公室,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检查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2]767号,以下简称《通知》),商务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定于2012年10-12月开展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检查工作。为做好迎检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我省此次被列入检查范围的城市有武汉、宜昌、襄阳、十堰、黄石,上述各城市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进行自查,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
    二、其他城市要加快推进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大力推广应用预拌砂浆。
    三、请被列入检查范围的城市按检查内容和要求,收集汇总资料,并于9月10日前将材料和自查情况上报省厅设科处和散装水泥办公室,省厅将于9月中下旬组织开展迎检巡查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设科处联系人:唐先国          电话:027-68873063
    散装水泥办公室联系人:杨虎  电话:13397172026
    邮箱:
944475638@qq.com

附件:预拌砂浆发展情况统计表(2012年1-9月).doc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情况统计表(2012年1-9月).doc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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