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办[2012]115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超高层建筑的可持续发展,规范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标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制了《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技术细则》。现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地实际,依据该技术细则加强对超高层建筑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的指导。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鄂建办[2012]115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超高层建筑的可持续发展,规范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标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制了《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技术细则》。现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地实际,依据该技术细则加强对超高层建筑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的指导。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