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办[2011]95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科技在建设领域中的引导作用,推进我省“两型”社会建设,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撑,探索绿色生态城市建设发展,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整体提升,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11年度全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申报的技术领域
(一)城乡统筹研究领域:城乡统筹与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中的财政政策及体制研究、城乡统筹与小城镇规划、地方政府在城乡统筹战略中的职能优化等。
(二)城镇住房保障机制研究领域:住房保障相关制度与政策研究、住房保障体制改革与完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研究、城镇住房政策的执行问题研究等。
(三)城镇化推进研究领域: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我省城镇化的主要成就和经验、当前我省城镇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我省城镇化的战略选择与对策措施、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城镇化时期城市用地优化评价研究等。
(四)城市交通及公交优先技术领域:城市交通网络规划技术研究、快速公交系统通行能力分析、公交优先技术及适应性研究、城市道路交叉口交通组织与智能信号控制技术、城市交通信号灯管理控制系统、城市公交系统技术保障措施、城乡结合部交通整合研究等。
(五)建筑节能技术领域:绿色建材与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外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技术、空调制冷与供热采暖节能技术、建筑能耗分析及能效测评与标识技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及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等。
(六)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领域: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关键技术、产品、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包括热泵关键部件压缩机、高效换热器等的自主研发及产业化)、基于吸收式热泵的供暖技术及设备研发和产业化、区域制冷/制热系统能效提高关键技术、产品研发、集成及产业化、太阳能高效热利用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等。
(七)绿色生态建筑技术领域:建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应用技术研究、城镇污水及污泥处理再生利用技术、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建筑垃圾与工业废料回收利用技术、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地、节水、节材技术等。
(八)新农村建设先进适用技术领域:村镇及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技术、村镇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利用技术、农村房屋抗震及建筑节能技术等。
(九)新型建筑结构与施工技术领域:绿色与新型建筑结构技术、重大工程施工技术、装配式施工技术及部品工厂化生产、既有建筑加固改造技术等。
(十)信息化应用技术领域:城市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城市管理和政府监管系统信息技术、智能建筑与居住小区数字化技术等。
二、科技项目分类
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分为软科学研究项目和科研开发项目两类。
(一)软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建设领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政策性问题,重点是建设领域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发展战略规划、应对气候变化等重大问题;跟踪国内外先进水平,对我省建设行业和企业技术进步有积极推动作用,为建设领域重大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科研开发项目:研究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节能减排和创新发展的产业政策,注重推广应用,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效益显著,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能够推动建设领域技术进步,提高创新能力。
三、项目的申报
软科学研究项目、科研开发项目由项目研究单位或研究单位联合合作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填写《湖北省建设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申报书》。
软科学研究项目、科研开发项目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6月3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论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众网(www.hbzfhcxjst.gov.cn)进行公示,对通过审查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下达立项文件。
四、项目的管理
软科学研究项目和科研开发项目结题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建设科技成果鉴定,通过成果鉴定的项目再到省科技厅登记备案。
凡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科技厅等部门推荐申报的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将全部从全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中产生。
未按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的项目,取消省计划项目资格。
五、项目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唐先国 李 振 027-68873063
省建设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彭艳琴 027-68873349
地 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邮编:430071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抄送:本厅设科处、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省工程建设专家委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1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