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设计方案竞赛的通知

   日期:2019-03-14     浏览:286    

鄂建办[2011]93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的工作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于2009年8月印发了《关于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和管理的通知》(鄂建[2009]89号),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全省城市城区范围内所有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含商住楼)和新建、改建、扩建的宾馆、酒店、医院病房大楼、老年人建筑、学校宿舍、托幼建筑及政府机关和财政投资的建筑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统一设计和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同时,鼓励13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和其它公共建筑、农村集中建设的居住点统一设计和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近年来,随着我省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在不断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的同时,城镇居民用能需求越来越多。为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太阳能资源,促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遴选更好的适合本地建筑特点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方案,进一步提高我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湖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设计方案竞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指导思想
    本次竞赛,以“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一体化设计”为主题,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为核心,以建筑与太阳能综合利用技术完美契合为宗旨,结合我省地域建筑特点和气候类型,按照经济、美观、实用的原则,进行工程应用方案设计与实例展示,促进建筑与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应用技术的不断提高,加快我省太阳能建筑应用的产业化进程。
    二、竞赛参与条件
    凡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驻鄂设计单位、太阳能设备生产与安装企业以及建筑院校在校师生均可参加。鼓励设计单位与太阳能企业协作,共同完成设计作品参加竞赛。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项目可作为工程实例参加竞赛。
    三、技术要求及技术条件
    (一)竞赛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
    1、在构造设计上,应体现充分利用太阳能的节能原则;
    2、在使用要求上,应满足提供稳定热水供应的节水原则;
    3、在施工装配上,应统筹考虑建筑、设备、部件的安装与接口,以实现节材、节地原则;
    4、在运行管理上,应满足运行稳定、安全可靠、维护方便的安全性原则;
    5、在设计理念上,应体现环保原则,尽量考虑美观,与周围环境的和谐;应体现原创性、可实施性和一定的超前性。在经济可行、技术可靠的前提下,鼓励有针对性地提出独特的创作理念。
    (二)太阳能热水系统应作为建筑构件元素在建筑设计中予以统筹考虑、整合设计,太阳能集热部件应与屋面、墙面、阳台有机结合,与建筑相得益彰,达到建筑外形美观、立面丰富的视觉效果,并强调与周围环境的整体和谐与统一协调。
    (三)根据建筑类型、屋面及立面形式、热水用途和系统控制模式等因素,合理确定热水系统类型,以满足各类建筑的不同需求。
    (四)技术条件:建筑类型分为住宅和公共建筑,其中住宅又分为多层、中高层、高层建筑。根据不同的地理位置、气象条件(年平均太阳辐照量),住宅按每人每天50升(45℃)用水量,平均每户三人计算设计参数;公共建筑按学校、医院、酒店等不同类型参照有关规范要求确定设计参数,其余条件不限。
    四、竞赛作品要求
    (一)简要建筑方案设计说明。内容包括:方案构思、设计理念及创意、功能布局说明、建筑总面积、户型建筑面积及其他设计指标等。
    (二)表达和分析太阳能综合应用技术与设计创意的简要说明,可提供图式、图片、图表分析;也可提供工程实例图片、实检数据分析等。
    (三)设计图纸。要求计算机出图,图面清晰,尺寸标注简洁,包括:
    1、反映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安装相结合的平面图原则上不少于3个(底层、标准层、顶层),外立面图2个,剖面图不少于1个,不少于2处重点部位详图、节点大样,太阳能热水系统示意图等。
    2、太阳能一体化应用建筑外观彩色效果图或工程实例照片。
    (四)设计方案成果打印成A2展板,不超过5张,同时提交方案成果文本A3文件1套。
    (五)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光盘1张,文件类型以CAD及JPEG格式(350dpi)存储。
    (六)参赛方案一律不设图签,不得在参赛设计方案中出现表明本单位(或个人)身份的各种标志或文字,仅在文本背后右下角用不透明信封密封参赛方案名称、参赛单位名称、主要设计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待评审后统一开封。
    (七)每个设计方案的签署人员限4人。
    (八)竞赛文本不予退还。
    五、竞赛组织与时间安排
    (一)竞赛活动组织。省住建厅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本次竞赛活动的评审组织工作,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办公室,负责本次竞赛的具体工作。
    (二)竞赛方案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竞赛方案,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负责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单位参赛,并收集竞赛方案统一送交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中央在鄂和省直单位的竞赛方案可直接送交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三)竞赛时间安排。各参赛单位推选出院级(本企业)优秀设计方案,于2011年8月20日前将竞赛方案送达本地住建委或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以送达日为准)和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各市(州、林区)住建委须将收集的竞赛方案于2011年8月底以前,送交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四)竞赛方案评选。由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办公室会同省工程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推荐专家组成竞赛评选专家委员会,经竞赛组委会同意后开展工作。从设计方案的经济实用性、技术先进性、标准适用性等方面对收集的所有设计方案进行评选,于2011年10月底以前公布评选结果。
    六、竞赛方案配额与奖项设置
    (一)具有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的单位选送方案不应少于2个,乙级设计资质单位不少于1个,其中甲级资质单位至少选送1个中高层或高层建筑竞赛设计方案;其他单位和个人不限方案数量。
    (二)本次竞赛将按不同建筑类型和方案设计总体水平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另外,设立竞赛组织奖,奖励竞赛组织严密,获奖作品多的市(州、林区)。
    (三)省住建厅将组织编印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推广应用图集,凡获奖作品均录入图集,面向全省推广应用。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由省住建厅颁发证书;注册执业人员每人计入40学时继续教育选修课时;对获得优秀奖的项目,注册执业人员每人计入20学时继续教育选修课时。
    七、竞赛活动注意事项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充分认识太阳能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的重大意义,认识到举办竞赛活动对于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的促进作用,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协调。
    (二)要深入调查研究。各地要积极组织设计人员与科研机构、太阳能热水系统生产安装企业合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充分论证设计方案。要突出体现一体化原则,既要达到节能、环保的应用目的,也要符合建筑的审美需求,更要满足建筑的结构要求。
    (三)要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要严密组织本次竞赛活动,充分调动设计人员参与竞赛的积极性,尊重参赛单位的劳动成果,认真做好方案评选。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对每一份提交的作品都要给出评价,客观公正地评选出具有推广价值、能代表太阳能建筑应用发展方向的佳作,引导社会公众更加广泛地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四)要及时总结通报。竞赛活动结束后,省厅将及时通报表彰竞赛组织好的市(州),公告获奖优秀作品;同时,对不认真组织竞赛活动的市(州)和无故不参与竞赛活动(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赛方案)具备建筑工程甲、乙级设计资质的驻鄂设计单位予以通报。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湖北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联系人:彭艳琴
    电  话:027-68873349        传  真:027-68873349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A座15楼
    邮  编:430071

                     二0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1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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