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湖北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和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的通知

   日期:2019-03-14     浏览:236    

鄂建办[2010]51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领域科技支撑能力,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根据建设科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10年度全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和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申报的技术领域
   (一)城乡统筹研究领域:城乡统筹与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中的财政政策及体制研究、城乡统筹与小城镇规划、地方政府在城乡统筹战略中的职能深化等。
   (二)城镇住房保障机制研究领域:住房保障相关制度与政策研究、住房保障体制改革与完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研究、城镇住房政策的执行问题研究等。
   (三)城镇化推进研究领域: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我省城镇化的主要成就和经验、当前我省城镇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我省城镇化的战略选择与对策措施、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之问的相互影响关系、城镇化时期城市用地优化评价研究等。
   (四)城市公交优先技术领域:快速公交系统通行能力分析、公交优先技术及适应性研究、城市道路交叉口交通组织与智能信号控制技术、城市交通信号灯管理控制系统、城市公交系统技术保障措施、城乡结合部交通整合研究等。
   (五)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产业化示范与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绿色建筑与低能耗建筑等。
   (六)建筑节能与新能源综合利用技术领域:建筑外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技术、空调制冷与供热采暖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应用技术、建筑能耗分析及能效测评与标识技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等。
   (七)节材与材料资源合理利用技术领域:绿色建材与新型墙体材料、混凝土工程节材技术、建筑垃圾与工业废料回收利用技术等。
   (八)城镇环境友好技术领域:建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应用技术研究、城镇污水及污泥处理再生利用技术、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等。
   (九)新农村建设先进适用技术领域:村镇及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技术、村镇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利用技术、农村房屋抗震及建筑节能技术等。
   (十)新型建筑结构与施工技术领域:绿色与新型建筑结构技术、重大工程施工技术、既有建筑加固改造技术等。
   (十一)信息化应用技术领域: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城市管理和政府监管系统信息技术、智能建筑与居住小区数字化技术等。
    二、科技项目分类
    建设科技项目分为软科学研究项目、科研开发项目、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三类。
    三、分类选项原则
   (一)软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建设领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政策性问题,重点是建设领域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发展战略规划、应对气候变化等重大问题;能够跟踪国内外先进水平,对我省建设行业和企业技术进步有积极推动作用,为建设领域重大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科研开发项目:研究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节能减排和创新发展的产业政策,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效益显著,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能够推动建设领域技术进步,提高创新能力。
   (三)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符合《湖北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管理办法》(鄂建设规[2009]7号)及相关规定中有关科技示范工程的要求,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或竣工时间在一年以内的建筑节能、产业化示范、工程技术中心、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和建设科技项目(污水、垃圾处理等),且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项目的申报
    软科学研究项目、科研开发项目由项目研究单位或研究单位联合合作单位申报。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按《湖北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申报。
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科技项目的类型填写申报书。软科学研究项目、科研开发项目填写《湖北省建设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申报书》;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填写《湖北省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申报书》。
    软科学研究项目、科研开发项目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7月30日,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8月3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论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众网(
www.hbzfhcxjst.gov.cn)进行公示,对通过审查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下达立项文件。
    五、项目的管理
    软科学研究项目和科研开发项目结题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建设科技成果鉴定,通过成果鉴定的项目再到省科技厅登记备案;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依据《湖北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其中的重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凡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科技厅等部门推荐申报的科技(示范)项目,将全部从全省建设科技(示范)项目中产生。
    未按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的项目,取消省计划项目或省示范项目资格。
    六、项目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唐先国   027-68873087
    省建设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彭艳琴   027-68873349
    地  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邮编:430071。

  附件:
    1、
湖北省建设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申报书.doc
    2、湖北省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工程项目申报书1.doc
    湖北省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工程项目申报书2.doc

二O一O年五月二十日

 

 


抄送:本厅设科处、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省工程建设    专家委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0年5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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