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函[2009]212号
各市、州、直管市建委,林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全省建设行业科技进步,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提供科技支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全省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科技项目计划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09年度全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和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申报的技术领域
(一)城乡统筹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领域:城乡统筹与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中的财政政策及体制研究、城乡统筹与小城镇规划、地方政府在城乡统筹战略中的职能深化等。
(二)城镇住房保障机制研究领域:住房保障相关制度与政策研究、住房保障体制改革与完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研究、城镇住房政策的执行问题研究等。
(三)城市公交优先技术领域:快速公交系统通行能力分析、公交优先技术及适应性研究、城市道路交叉口交通组织与智能信号控制技术、城市交通信号灯管理控制系统、城市公交系统技术保障措施、城乡结合部交通整合研究等。
(四)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产业化示范与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绿色建筑与低能耗建筑等。
(五)建筑节能与新能源综合利用技术领域:建筑外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技术、空调制冷与供热采暖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应用技术、建筑能耗分析及能效测评与标识技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等。
(六)节材与材料资源合理利用技术领域:绿色建材与新型墙体材料、混凝土工程节材技术、建筑垃圾与工业废料回收利用技术等。
(七)城镇环境友好技术领域:城镇污水及污泥处理再生利用技术、城镇生活垃圾和粪便处理技术等。
(八)新农村建设先进适用技术领域:村镇及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技术、村镇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利用技术、农村房屋抗震及建筑节能技术等。
(九)新型建筑结构与施工技术领域:绿色与新型建筑结构技术、重大工程施工技术、既有建筑加固改造技术等。
(十)信息化应用技术领域: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城市管理和政府监管系统信息技术、智能建筑与居住小区数字化技术等。
二、科技项目分类
建设科技项目分为软科学研究项目、科研开发项目、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三类。
三、分类选项原则
(一)软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建设领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政策性问题,重点是建设领域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发展战略规划等重大问题;能够跟踪国内外先进水平,对我省建设行业和企业技术进步有积极推动作用,为建设领域重大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科研开发项目:研究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节能减排和创新发展的产业政策,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效益显著,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能够推动建设领域技术进步,提高创新能力。
(三)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符合《湖北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及相关规定中有关科技示范工程的要求,包括拟建、在建或竣工时间在一年以内的建筑节能、产业化示范、工程技术中心、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和建设科技项目(污水、垃圾处理等),且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软科学研究项目、科研开发项目由项目研究单位或研究单位联合合作单位申报。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建设单位,示范项目可由建设单位一家申报,也可由建设单位联合设计、施工、监理、科研等单位中的一家或数家共同申报;且申报的示范项目至少应采用一种可再生能源技术,或所采用的节能技术应具备国内领先水平。
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科技项目的类型填写申报书。软科学研究项目、科研开发项目填写《湖北省建设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申报书》;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填写《湖北省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申报书》。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的申报需经项目所在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后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软科学研究项目、科研开发项目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9月30日,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10月3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论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众网(
软科学研究项目和科研开发项目结题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建设科技成果鉴定,通过成果鉴定的项目再到省科技厅登记备案;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不少于一个制冷(采暖)期,其采用的示范技术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由申报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由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验收。需要延期实施的项目,申报单位要向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延期实施报告;并由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其中的重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凡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科技厅等部门推荐申报的科技项目,将全部从全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中产生。
未按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的项目,取消省计划项目或省示范项目资格。
五、项目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唐先国(027-68873087)
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邮编:430071。
附件:
1、湖北省建设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申报书.doc
二OO八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