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故宫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5》(下称总规)正式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是故宫博物院建院90年来,第一份以文化遗产价值整体保护为目标的专项保护管理规划,其总体目标着眼“世代传承”。
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介绍,目前故宫保护总规已经上报国务院,等待有关部门批复。总规一旦获批,将具有法律效力。执行过程中每隔一段时间会回头评估、论证,根据内外部条件变化适当修编。
规划亮点
1 南筒子河首入紫禁城保护范围
在“世代传承”的总目标下,故宫要保护什么?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所长陈同滨介绍,总规依据世界文化遗产的评估标准,将故宫的独特价值归纳为三点:中国古代官式建筑的典范、明清宫廷文化的见证、中国古代艺术的精品,并据此提出了详细的保护规划。“规划的最大特点是基于价值的保护和利用。”陈同滨说。
根据总规,保护对象包括紫禁城、端门、大高玄殿、皇史宬、稽查内务府御史衙门5处明清皇家建筑群中的不可移动文物与可移动文物。
在总规中,首次将南筒子河纳入紫禁城保护范围,一体化管理,恢复历史原貌。据了解,目前南筒子河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河里的水归水务部门管理,绿化归园林部门管理,一个筒子河涉及六七个管理单位。
陈同滨举例说,紧邻紫禁城城垣的柳树明显违背古代宫城周边禁止植树的安保禁忌,与历史原貌严重不符。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指出,轰动一时的故宫失窃案中,窃贼便是借着墙外的树逃跑的。
记者注意到,总规中特别划定了故宫地下文物可能的埋藏区。这与此前北京公布的地下文物埋藏区有何区别?对此,陈同滨透露,实际上两者有重合之处,但本次纳入总规的地下文物埋藏区主要着重于对元大内遗址的保护。这种强调针对的是目前有动议在景山和故宫之间挖地道通人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划定旨在“打消这种动议”。
2 故宫保护向周边文物单位扩展
陈同滨介绍,从世界文化遗产整体保护的理念来看,真正的“完整性”保护有待于跳出故宫博物院单体范围,实现向周边的扩展。
根据总规,这种扩展范围包括景山、左祖右社和三海。记者看到,在总规中除了故宫保护范围外,还标明了包括明清皇家礼制建筑及园囿、皇城内其他文物保护单位、故宫建设控制地带、故宫环境协调区。
有关专家介绍,这并不一定意味着扩展单位的权属发生改变,“大故宫”的保护理念更可能的实现方式是扩展区域全部采用与故宫统一的管理标准。这不仅仅有利于世界遗产的整体保护,更有利于游人的全方位游览。“这个问题非常重要,跨越多个部门,非个别单位能够决定,因此寄希望于国家制定《故宫保护条例》统一规定。”陈同滨说。
3 超高建筑“来世”要变矮
总规分两步提出了故宫周边“限高”的愿景。
根据远期计划,2025年之后,故宫周边的一类建设控制地带限高0米,二类建设控制地带不得超过3米,三类建设控制地带在9至12米。目前那些显然超高的建筑是否意味着拆除?对此,陈同滨指出,规划是“立规矩”,确定正确的发展方向。建筑是有寿命的,未来50年或更长时间,一旦这些超高的建筑“寿终正寝”,进行重建时,则必须按照规划要求的高度予以限制。“这一目标是可以把握的,不要被目前的建筑现状吓倒,要有梦想。”陈同滨说。
4 流散文物建“追索清单”
据了解,自1925年建院至今,故宫的流散文物在海内外均有分布。
比如1933年,为了躲避战火,故宫博物院开始将文物精华分五批南迁,直至抗战胜利,辗转十余年。战争结束后,南迁文物陆续北返,后内战爆发,当时国民政府从暂存于南京的故宫文物中,精挑细选出精品中的精品2972箱,共60万件运至台湾,成为日后台北故宫博物院馆藏的主体,一部分南迁文物回到了北京故宫博物院,还有一部分留在了南京。
1958年,故宫博物院与文化部达成协议,要把滞留南京的文物运回故宫。后来事情一拖再拖,约10万件文物至今也没有要回来。故宫有关工作人员指出,几十万件故宫文物目前已经成为南京博物院镇馆之宝。
根据总规,未来10年将关注流散文物的回归。建立流散文物清单,系统进行信息收集,制定回归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