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中,四川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乡规划建设。
该省坚持生态优先,加强对生态环境、土地、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新审视了50余个大中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
该省按生态文明要求,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在村镇规划上突出保护生态文明,严格落实“禁挖山、不填湖、慎砍树、少拆房”,注意保留原有选址布局,依山就势、避免沿路而建、占用良田,村庄错落有致,望得见山、看得见水。对川西平原和浅丘地区的村庄,强调“组团式、院落式”布局,体现林盘特色;对丘陵和山区的村庄,强调结合地形布局,体现山地民居风貌。在新村建设上切实尊重自然现状,遵循“宜聚则聚、宜散则散、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宜保则保”的原则,“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规划建设;旧村庄改造重在“改”,着力完善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民居功能;传统村落突出保护好一宅一木。
在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上体现生态文明,通过“减量化收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加快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大力推进村庄净化,做好卫生清洁。
用生态文明方式推进园林绿化建设。科学编制绿地系统规划,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山水相依的城市格局;严格实施绿线管控,强化城镇发展的绿色边界;创建园林城市(县城)、园林镇、园林新村联创机制。(王玉华、黄燕宁、钭海军)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