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签署决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进行修改,并已开始施行。
此次修改根据为《公司法》,修改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共13项部门规章。
此次修改涉及房地产开发、市政公用、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放宽了对注册资本金的硬性要求,其中仅删除“注册资本金不少于XXX万元”或“XXX万元以上”的修改就达15处。
决定最后明确,该决定自发布之日(5月4日)起施行。所涉及部门规章根据该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