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要求——新建小区光纤入户

   日期:2019-03-14     浏览:131    

    近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要求落实光纤入户国家标准,新建小区将全部实现光纤入户,用户选择权受限制的局面将得到改变。

  省住建厅通知指出,自2013年4月1日起,在公用电信网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并与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农村地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实现光纤到户。

  其中,住宅建设单位必须同步建设住宅区内的通信管道和楼内的通信暗管、暗线等通信设施,预先敷设入户光纤,预留设备间、电信间等电信设施安装空间,并将所需投资纳入住宅项目概算,承担相应的费用。(廖桥、蔡烜、任小云)

来源:楚天金报 责任编辑:刘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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