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5年省级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示范创建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9-03-14     浏览:195    

鄂建文[2015]79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及示范项目县(市)住建委(局)、发改委(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省城乡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建筑发展,根据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5年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省级示范项目的通知》(鄂建文[2015]40号)要求,经各地积极申报,省住建厅组织专家审核、公示,确定2015年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创建项目6个,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创建项目11个,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创建项目2个。现予以公布。

    各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国家绿色建筑技术标准、《湖北省绿色生态城区示范技术指标体系(试行)》和经省专家组评审通过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项目所在地住建、发改、财政部门应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绿色生态城区示范项目应在2018年前基本完成创建任务,绿色建筑集中示范项目和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应在2017年底前完成创建任务。各类创建项目经省住建厅组织专家验收后,由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命名并公告。

附件: 2015年湖北省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省级示范创建项目.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财政厅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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