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上海国际城市与建筑博览会” 的通知

   日期:2019-03-14     浏览:203    

2013年12月,第68届联合国大会第二次委员会通过有关人类住区问题的决议,决定自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31日设为“世界城市日”。这是中国首次在联合国推动设立的国际日,获得了联合国全体会员国的支持。

为加强国内外对“世界城市日”的关注度,扩大“世界城市日”的影响力,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公众对城市议题的参与度。“2015上海国际城市与建筑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将于2015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在上海召开。本次活动由联合国人居署、中国建筑学会、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联合主办。希望打造成为一个高端的、国际的、创新的、高品质的盛会。

一、 时间

2015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

二、 地点

上海展览中心

三、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联合国人居署

中国建筑学会

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

协办单位:上海市建筑学会

上海世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上海万耀企龙展览有限公司

四、参展内容及对象

(一)参展内容

展示2000年以来,国内外优秀的城市设计、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案例。

(二)参展对象

1.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国建筑学会各分会、各地方学会。

2.国内知名设计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3.国外政府及相关部门、建设行业组织与机构、知名企业、设计企业等。

五、参展流程

(一)征集

本次博览会采取面向国内外公开征集参展项目和作品。欢迎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及中央企业提交优秀城市设计作品不少于20件,优秀城市规划作品不少于20件,优秀单体建筑设计作品不少于40件。其他单位有参展需求的,请详洽承办单位。作品稿件征集截止日期为2015915日。

(二)评选

“2015上海国际城市与建筑博览会”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将于2015年9月中下旬组织专家对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所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最终将产生入围案例和优秀案例。

(三)展览

入围案例及优秀案例将在本次博览会上进行展览。展览后部分优秀案例将被编入本次博览会的纪念刊物进行出版发行。

(四)优秀案例推荐

优秀案例将由组委会推荐给联合国人居署,从中选出符合全球可持续发展的优秀案例,进行全球推广。

六、案例报送要求

案例作品要求围绕“城市设计、共创宜居”的主题,彰显2000年以来,国内外在城市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城市设计、城市规划、建筑设计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与建设案例,特别是在行业内享有国际影响的,具有科技创新的精品建筑工程项目。

全国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要求填写“2015上海国际城市与建筑博览会”作品报送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并于2015915日前与作品稿件一同邮寄至承办单位,同时报送全套电子文件至评选联系单位。

七、展区划分

本次博览会由五大展区组成

1.展前区——世界城市日主题展前区,集中展示世界城市日的缘起、发展、及目前的成果。

2.省市展区——集中展示我国新世纪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城市可持续发展进程中的城市设计、城市规划、建筑设计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与建设案例。

3.国内企业展区——集中展示国内的优秀城市设计、城市规划、建筑设计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与建设案例。

4.国际展区——集中展示国际上的优秀城市设计、城市规划、建筑设计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与建设案例。

5.创新创意展区——集中展示国内外具有启发性、超前性等实践案例。例如创意产业区,新型开发区、自贸区、绿色生态区、城市慢行系统等。

八、展示要求

1.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所报送评选出的入围案例,一般以展板形式展示。组委会将免费提供28m2的展位,如需要以其他形式展示或需要更多展示空间可与承办单位联系。

2.如以特殊装修形式参展的,请提供特装搭建布置效果图用于展馆消防报批之用。如采用模型展示,单件装箱尺寸需符合运输和展馆需求,作品材质不易损坏,便于运输,无污染。经确定的参展作品应于2015年10月28日前运达展览地点,如有特殊尺寸及重量,应事先向组委会说明。搭展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30日。

九、联系方式

“2015上海国际城市与建筑博览会”组委会

(一)    评选联系单位:

中国建筑学会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 系 人:张松峰

联系电话:010-88082241

传    真:010-88082223

电子邮箱:ascxxb@163.com

(二)    活动筹备联系组:

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  陈焜

联系电话:021-63850029转113

电子邮箱:cyrixel@163.com

上海市建筑学会  谢灵宁

联系电话:021-62716650

电子邮箱:asscsh@163.com

(三)    资料寄送及参展联系单位:

上海万耀企龙展览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333号上海展览中心商务楼2楼

邮政编码:200040

联 系 人:张琳琳

联系电话:021-6195 6088

传    真:010-6195 6099

电子邮箱:dora.zhang@vnuexhibitions.com.cn

 

中国建筑学会             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

2015年7月31日

 
下一篇:

转发通知《中国土木工程学会2024年学术年会》(二号通知)

上一篇:

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中国中西部地区土木建筑学术年会”的通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