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荆楚派”村镇风貌与民居建筑参考图集》的通知

   日期:2019-03-14     浏览:218    

鄂建文〔2015〕3号

各市、州、县住建委(局):

荆楚文化底蕴深厚,兼容并蓄,影响深远,尤其是建筑文化,长期积淀形成了明显的风格特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住建厅组织开展了“荆楚派”建筑风格研究。为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在征求相关部门和设计机构意见的基础上,我厅编印了《“荆楚派”村镇风貌与民居建筑参考图集》,主要用于引导民居建设与创作发展,供各地在村镇建设与环境整治中参考。

结合我省地理位置居中与地形多样的特点,《“荆楚派”村镇风貌与民居建筑参考图集》由“村镇风貌篇”与“民居建筑篇”两大部分组成。“村镇风貌篇”以地形地貌特征为线索,分为“滨水型”、“平原型”、“山地型”三种典型风貌;“民居建筑篇”以我省民居在与周边建筑文化的交流中,所形成的多样化和融合性特征为线索,分为鄂东南、鄂东北、鄂西南、鄂西北、江汉平原和武汉地区六个特色区域。各地在参考借鉴过程中,应当结合《“荆楚派”规划设计导则》灵活应用,而不应拘泥于图式符号,盲目堆砌。要结合当地生产、生活、生态需求,以“尊重历史、顺应自然、绿色生态、文化传承”为基本原则,因地制宜,创新思维,努力创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宜居环境。

“荆楚派”村镇风貌与民居建筑风格的研究应用,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过程,我厅将结合各地的具体实践定期对“图集”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各地在具体工作中形成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村镇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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