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文[2014]7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质量,顺利完成全省“十二五”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目标,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以更换节能门窗、增设外遮阳、改善自然通风等为重点。各地可结合旧城改造、环境综合整治及住宅平改坡、维修加固,同步实施整体或单项节能改造。
二、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以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为重点,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建筑节能改造。
三、各地应因地制宜,根据《技术指南》选择适宜的改造模式和技术路线。
四、我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设计、施工、验收,除符合《技术指南》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定。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