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科技社团的优势,深化改革,加强自身建设,为推进我省土木建筑事业和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促进创造和谐宜居环境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2014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研究与应用“荆楚派”建筑风格开展工作。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关于城乡建设应体现湖北特色和荆楚文化的重要指示精神,我会将在省政府和省住建厅的统一部署下,充分发展学会的人才优势,开展对“荆楚派”建筑风格的研究。继承和弘扬湖北荆楚建筑文化,展现湖北建筑的文化底蕴、地域特点和建筑风格。参与承办“荆楚派”建筑风格高层研讨会。
二、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开展各类奖项的推荐评选,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与创新。
为促进我省建设科技的进步与创新,经省科技主管部门同意,拟设立《湖北省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奖》。旨在充分调动我省广大土木建筑行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和鼓励在土木建筑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与集体。2014年具体组织实施。同时,要积极组织申报上级学会设立的詹天佑奖、住宅小区金奖、华夏奖等奖项。
三、创新交流方式,加强学术交流。
依托学会人才密集的智力优势,紧密结合经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与建设科技中的前沿以及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开展学术研讨。围绕城镇化建设、市政基础、生态居住、绿色建筑、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应用、智慧城市等方面进行交流。学术交流方式要创新、注重实效,狠抓质量。要选好题,交流活动可采用多种形式的联合方式:学会与分会、专委会联合、相近专委会之间联合、与地方学会联合、与企业联合、单位会员之间联合、与外省学会联合等。通过学术交流充分发挥学会在学术中的引领作用。
四、加强学会自身建设,积极筹备学会换届工作。
进一步加强学会作为科技社团的改革,要使学会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学会管理创新能力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及自我发展能力。在新形势下,努力把学会逐步建成为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规范、运行机制灵活、学术质量优良、服务功能齐全、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现代化社会组织团体,随时准备承接政府职能的转移,肩负起更大的社会责任。2014年,分会、专委会凡是届期已满,要按组织程序做好换届工作。学会将做好第十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推荐新一届理事会候选人名单,举行换届选举。
五、发挥学会优势,为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支撑。
企业是城市(镇)建设的主体,为不断提高城市(镇)建设质量,学会要利用人才优势帮助企业创新,组织专家为企业排忧解难,针对在建设过程中的疑点、难点进行技术指导。进一步推进产学研相结合的模式,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同承担科研项目,为企业成立技术中心提供技术支撑。指导和帮助企业举办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讨会和推介会。
六、2014年重点活动。
1.开展第十四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同时,推荐参加湖北省第十五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论文。
2.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中西部地区土木建筑学术年会”。按照本届学术交流的主题,组织相关专业委员会及会员单位征集论文、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湖北参加年会。
3.我会与绿色建筑与节能专委会联合组织承办“第四届夏热冬冷地区绿色建筑联盟大会”。通过这次交流大会,将进一步推动我省绿色建筑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生态环保,安全适宜的人居环境。
4.与武汉市土木建筑学会联合主办“第八届全国深基坑技术交流会”。
5、继续与省高校联合举办《第五届湖北省土木工程专业大学生科技创新论坛》和《第二届湖北省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活动,提高在校大学生积极探索和勇于创新的意识。
6.认真做好全省施工图审查质量调审工作,总结在调审中发现的问题,指导各地施工图审查机构,尤其是新设立的审图机构,并配合地市有针对性的举办相关技术讲座和培训,不断提高施工图审查质量。
7.积极配合省注册师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做好工程勘察设计注册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
8.按省科协的要求,结合2014年的科普活动,发挥学会技术和人才的优势,组织开展“三下乡”等公益活动。根据我会的特点为贫困地区送实用新科技和科技书籍;为边远山区贫困儿童送读物和教学设备等;为老区人民扶贫解困尽一份力。
9.组织技术考察。一是组织专家考察省内已建和在建的重点工程、亮点工程和示范工程,开展现场交流和观摩;二是组织专家到外省市考察,了解国内建设领域新技术的发展趋势和动态,参观有特色的重点工程项目。
10.组织分支机构负责人和秘书长参观学习兄弟省市,特别是沿海或经济发达地区学会工作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增进与外省土木建筑学会的联系和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