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建筑应用专业委员会成立

   日期:2008-12-29     浏览:246    
        2008年12月26日下午,太阳能建筑应用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武汉召开。省土木建筑学会副理事长蔡汝元、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处长、秘书长梁晓群、常务副秘书长黄光碧、华中科技大学新能源研究中心副主任袁旭东教授出席了会议。
        太阳能是一种可再生能源,具有清洁环保、永不衰竭的特点,近些年来,太阳能的利用受到人们的充分重视。太阳能的开发利用,对于节约常规能源、保护自然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符合我国能源利用政策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多年来我省科研院校、设计及太阳能产品生产企业,在太阳能利用、研发和设计应用等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国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光伏产业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还需要广大科技工作者不断地努力。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太阳能建筑应用工作的开展,省土木建筑学会同意增设太阳能建筑应用专业委员会,挂靠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新成立的太阳能建筑应用专业委员会由15人组成,分别来自我省大专院校、勘察设计、企业等单位。主任委员由华中科技大学新能源研究中心副主任袁旭东教授担任,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长李保峰教授和湖北省产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太阳能热水器检验中心(武汉)总工程师张晓黎为副主任委员。
        会上,全体委员对《太阳能建筑应用专业委员会章程》(讨论稿)进行讨论,就有些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待修改后正式通过。大家对专委会今后如何开展工作展开了讨论,认为:当前我省太阳能热水器的技术是成熟的,但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施工过程缺乏统一规范,质量不能保证,建议对从业人员加以培训。专委会要调动社会上各方面积极性,要做好政府、设计院、开发商及施工企业之间的纽带,要制定光伏利用标准,要引导设计先行,激励业主应用,表彰优秀示范工程,以推动我省太阳能建筑的应用,结合湖北的实际进行技术协作和联合攻关,提高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的应用水平。
        最后,省学会副理事长蔡汝元及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处长、秘书长梁晓群对太阳能建筑应用专委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要求专委会对我省太阳能光伏应用的状况作些调研。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作好规划,找出与外省的差距,制定相关的标准,对太阳能产品生产企业、安装企业应具备的技术条件可以提出建议,拟定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的评优办法。希望太阳能建筑应用专委会积极围绕湖北构建“两型社会”和节能减排战略开展工作,推进太阳能光伏技术在我省的广泛应用和产业化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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